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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0/11/1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各设区市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部门: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于202012月期满。为深入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认真总结、科学评价省第五期“333工程”实施效果,以及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为下一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提供可靠依据,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有关规定,现将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

  调离本省或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设区市人才办或省有关牵头部门审核,报省人才办同意,不再进行考核。

  考核期间,培养对象出国在外的,回国后补充考核,并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培养对象如有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请一并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

  二、考核内容

  1.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包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服务中心大局,主动参与抗疫情促发展情况;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爱国·奋斗·奉献”精神教育活动情况;求实创新、团结协作,遵守学术道德、职业道德情况。对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存在不当行为或言论,或存在学术造假、职业道德失范等方面问题的,考核中一票否决。

  2.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包括刻苦钻研、精益求精,自觉提高业务水平情况;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及本人在学科和团队建设中的贡献情况;承担省“333工程”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培养期内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效,如重要科研成果、成果转化应用、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抗疫情促发展中患者救治、科研攻关和防疫物资生产等情况。

  3.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双向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三、等次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0%。已当选为“两院”院士和在抗疫情促发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免予考核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次,不占优秀名额。

  第二、三层次优秀等次的培养对象应分别达到《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第一、二层次的选拔条件。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人才办统筹组织实施。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由省人才办牵头负责考核;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按现单位归属关系,由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有关牵头部门负责考核,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支持配合。

  五、方法步骤

  1.培养对象填写《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报所在单位;填写《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问卷调查表》(附件5),于615日前发送至seu192127@163.com

  2.所在单位对培养对象填写的《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进行审核,提出考核意见,按归属关系报各设区市人才办或省有关牵头部门。

  3.各设区市人才办和省有关牵头部门组成专家考核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核意见。

  4.省人才办牵头组织专家对第一、二层次及各设区市、省有关牵头部门考核推荐为优秀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省“333工程”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考评为优秀的培养对象名单经公示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5.省人才办对考核为优秀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发文予以表彰。

  六、结果运用

  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和办法者,可直接参加省第六期“333工程”上一层次培养对象的评审,或直接进入省第六期“333工程”同一层次继续培养,不占各设区市和省有关牵头部门推荐名额。

  考核合格且符合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和办法者,可继续申报省第六期“333工程”上一层次或同层次培养对象。

  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参加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

  七、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有关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成立专门考核班子,认真扎实地做好期满考核工作。

  2.考核材料统一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时间为615日—30日。各设区市人才办和省有关牵头部门按照权限在系统中对材料进行审核,请于730日前完成提交考核意见。

  3.各设区市人才办和省有关牵头部门结合考核工作,对实施省第五期“333工程”的主要做法和成效进行总结,并根据考核情况填写《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4.各设区市人才办和省有关牵头部门在“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中完成材料审核后,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及经考核推荐为优秀等次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在系统中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及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考核表分开装订成册);

  (2)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及经考核推荐为优秀等次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在系统中生成导出后打印);

  (3)省第五期“333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4)本地、本部门省第五期“333工程”实施情况总结一份。

  材料电子版可从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联系人:刘怡萱,电话:02583395366,邮箱:333gc@163.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8号楼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知识分子工作处),邮编:210013

 

 

  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牵头部门及归口单位

     2.各设区市人才办及省有关牵头部门联系方式

     3.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材料袋封面

     4.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

     5.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问卷调查表

     6.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及经考核推荐为优秀等次的第三

      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

     7.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8.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5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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