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2月17日全省无纸化考核过程中,有1名参考人员违纪。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岗位无纸化考核应考人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中相关规定,给予上述考生当场次成绩无效,并自考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住建领域从业人员考核的处理。
附件:违纪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违纪人员名单 序号 考核时间 姓名 工作单位 违纪类型 1 2月17日 季华 江苏东吴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携带资料入场
附件:
违纪人员名单
序号 考核时间 姓名 工作单位 违纪类型 1 2月17日 季华 江苏东吴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携带资料入场
序号
考核时间
姓名
工作单位
违纪类型
1
2月17日
季华
江苏东吴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携带资料入场